甘肃崆峒区启动40MW“驭风行动”风电试点竞配:配储10%、2h
9月23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政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优选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平凉市崆峒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总规模40兆瓦,在大秦乡腾堡村、西阳乡姚湾村开展试点,每村建设20兆瓦风电项目,按照10%、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优选。
项目采取先资格入围后对所在村集体的分红额度公开优选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业主企业。2个试点项目确定一个业主企业。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4〕427号)等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确定平凉市崆峒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受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甘肃桦盛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平凉市崆峒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凉市崆峒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2.项目规模:本次项目的总规模40兆瓦,在大秦乡腾堡村、西阳乡姚湾村开展试点,每村建设20兆瓦风电项目,按照10%、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3.优选内容:采取先资格入围后对所在村集体的分红额度公开优选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业主企业。2个试点项目确定一个业主企业。
4.项目建设要求:2024年底完成审批,2025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企业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5.并网及消纳:本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具体情况以供电公司接入批复为准。
6.经营期上网电价:经营期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7.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设施要求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2小时。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优选。
8.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包括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